天外知音 連載

3-21:真理中的自由

生命是由「靈與體」而構成,自然真理中的『自由』就分兩方面來解釋,一種是心靈的自由,一種是肉體(肢體)自由

    心靈的自由:簡單的說就是個人的思想天地,包括慾望、理念、智慧、想像、思考等,以上所說的一切自由也是真自由,真自由在真理中是存在的,有些是記憶、有些是遐想、有些是新的構想、有些是另一文明的回憶。靈的自由一樣有時間與速度,只是一直存在自己體內,沒得比較,所以正常人感覺不出時間與速度的差距,依真理解釋:靈的行動速度比肉體速度至少快數十倍,有的速度可以超出你所想像,不僅快而且比較不會疲倦、不會受空間、環境限制,每個人不會完全相同。

    生命的由來是先有『靈』後有『體』,所以一切行為是先有思想才有動作。目前宇宙一千多個可生存銀河系中有某些是「靈的世界」,「靈的世界」和人類目前居住的「可見世界」是一樣的無奇不有、多色彩世界。『靈』一樣有知覺、嗅覺等等感官功能,但因存在空間的不同自然有不同的文明走向。『靈』在現實世界中,因為彼此都看不見,所以最自由,你想怎麼沒有人知道,所以以現實世界而言,怎麼想基本上不犯罪,從古代到現在,靈的自由、思想自由在另一空間審判中僅作參考。

    肢體自由:肢體自由,就是先有生命活動的空間下的自由,基本上有先天時間的限制,因為有一定的壽命,同時有空間的限制,路上的生物不適合長時間在水中或空中,每種生物有適合成長、生存的地方。肢體自由基本上因時間的不同、自由的訴求也不同。因空間的不同、自由的範圍也不同。依本能的不同、體能的不同其領域也不同。

    依真理圖解釋而言,人的自由就是所謂共存自由,人必須過群體生活,所以文明演進的所有過程都關係個人自由的寬廣、品質好壞。人類的自由應該屬以共存自由,既然是共存自由其自由一定是有所約束,包括個人自由、科技自由、企業自由及國家自由,共存自由中任何自由都必須以共存為最高目標,所有破壞、傷害、控制、分離他人或社會的自由行為都是一種罪。「罪的高低」也必須因「起因」、「影響範圍」與「後續處理」等有不同等級與差距。

個人活動自由:

     並非單一因素,他除和空間、時間有相當關聯性外,也和文明中的任何因素有關,諸如政治領域、政治因數、科技領域、經濟能力、交通、資訊等等。21世紀的今日個人活動範圍而言,如果你有足過的金錢,基本上你想要去哪個國家觀光或做生意,因為今日的航空、資訊很發達,所以只要在經濟、能力許可下,個人的活動範圍是全地球,這就是今日的個人自由範圍。個人自由有賴今日交通、航空、資訊等等文明相關因素配合,所以個人的自由比起數百年前方便的多、容易的多。今日的個人自由範圍是在不觸法的情況下,其自由活動範圍看個人本事、興趣。

知的自由權

    衛星、資訊的發達的今日,人類資訊、文化等等的取得、交流比19、20世紀快上數十或數百倍,當今世界任何國家如果發生任何政變或重大工程建設或生意人的產品展示都可以經由各種科技方式傳遞到世界每個角落,人類獲取各類知資訊都比以往快很多,正確的很多。尤其在民主開放的社會幾乎每個人都有「知」的自由權力。人類在這方面以推銷、利益為主,再加上每個國家、國情、人倫、道德、科技能力、司法制度都不一樣,「知的權利」有的有管制,有的沒管制,有的無法管,所以看起來比較亂。

   自由不論對個人、企業或社會群體多少都會有一些自然的設限,國家的自由一樣會遭受到某方面的限制,企業受人力、人才、資金、土地等限制,也有工商法。國家間也會因某些衝突彼此有所限制,以台灣政府而言,當今台灣政權很想加入國際間各種組織,但似乎受到很多外在因數而無能如願。

    今日社會經濟策略所走的路線是資本主義的功利市場,所以絕大多數人、企業、政府都向金錢與權力看齊,甚至於國家最高決策單位也如此,功利主義為首的社會自由領域會被金錢所左右,也就是有錢怎麼事都能做,什麼地方都能去,沒錢的人只能在屋言下看電視,或許因為沒有錢連看電視的機會也沒有。功利主義較會喪失人性向善與和平等的本質。但要推動經濟「功利」是很大誘因。

      先進人類的社會型態基本上不走功利主義,也不走金錢主義,而是人盡其才、物盡其用,各取所需的互助型態,基本『行』的自由、『知』的自由、『食』的自由等生活必需品沒所謂貪富差距,只有尊貴與榮譽。只有責任與義務。只要你有正當職業、行合法管道,任何人都有機會行遍地球每個角落,原因很簡單,以搭飛機或搭船、搭公車各種交通工具而言,坐(搭乘)幾個人或做滿座的人基本上是一樣的,在家裡吃飯和在外面吃飯沒差距很大,先知用共存主義使人人能大『行』其道,由『行』帶來共有的『知』與『樂』,人類是用金錢來帶動觀光和幸福,先知是用均衡、平等、人權、物盡其用來帶動觀光與幸福。先知的社會觀光、娛樂事業十分發達,他們認為金錢只是一個代號、科技是輔助品、生活與真自由才是真實的人生。

    先進人類群的自由首重自律,有完整的基礎教育,生存者每個人都有較接近的人權觀、生活觀,自我管理是共存社會中最重要的,所以在他們的現實社會中似乎沒有感覺法律的存在,很多設計不論是交通、科技或各種交易往來,都以「人性自然」為主,實際上有只是大部分人都忘記了,他們認為自律、自愛、自重比法律重要,只要行得正任何人什麼地方都能去,大地是共同的家(上帝說的),而且可以無憂無慮的去,任何地方都很安全。只要完成自己份內的工作、時數。真自由除安全外也要沒壓力和約束。

    自由主義可以在完美品德、良好社會秩序、道德為基礎下,發揮互助、責任、義務從個人擴充到企業、社會、國家之中、這種自由對個人而言才是真自由,自由要有代價人人必須出自己的義務。自由、平等、義務在共存世界中是一條線,這一條線隨科技領域、政治領域同步延伸 。

    自由的最高境界和思想一樣可以是為所欲為,但自由的成長分成很多階段,年齡不同自由範圍就不同、知的領域也不同。未成熟前的自由權力範圍有所控制、區分、就連『知』的權力是被管制的,過多的自由、放任的自由都會迫害或誤導正確心智成長,反而未受其利先受其害,很多『知』的範圍知道的太早未必有益,很多『行』的領域也是如此,領導者必須有效控制均衡發展。

    現實功利主義的社會很容易忽視人性的本質,但真理自由以人性為主,人性的良知與良性是一切社會變動的根,人類的生活之中如果沒有快樂、沒有安全、沒有幸福、那自由一點意義、價值也沒有,自由很重要,但維持全生命的安全、幸福、快樂更重要,這就是真理中所說的『均衡』。均衡自由中一切有『法』一切也『無法』,真理自由可以在近處也在最遠處,自由領域的寬廣以自在、安全、平等為主,合乎人情也合乎人權,這就是共存主義下的真自由。200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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