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份大審判與大輪迴要則說明
4-05:審判與人間司法關係
「人」是共存領域下的生存物,「人」也可以說是高科技的共合體,自然人的一切行為也影響到周圍生態、人、事的一切,周圍的一切變化也自然影響到「人」的思想、主觀、客觀生活情形,個人行為、人間司法制度、執行力、光明度與另一空間司法判定、輪迴選擇這三種關係在真理解釋是一條線,三者之間關係密切相輔相成。
我們地球每一個國家的立法精神、司法制度都是獨立的,但因建國的目的不同、民族特性不同所以立法精神就會不同,也因治國理念、文明層級不同則司法精神也會不同,但在另一空間看到的人命是一樣的,人靈是平等的、人性是相近的,儘管人類對某些事的觀點、角度不會相同,但在另一空間基於人權平等有最高的立法精神及司法制度,當人類的行為只在自己區域內、自己國度內時基本上就用自己的立法、司法來運作,同時基本上也在區域內輪迴、轉世,如果其行為是越區的,關係到另一個國度時,當今地球有國際法作仲決,天界也尊重國際法規定的一切事宜。
目前宇宙人靈的基本制度是,任何一個國度都列入第一時間審判區,也就是每個國家的司法人員就是第一審判區,第一審判區每個國家也有很多不同單位。儘管人類的審判範圍有限,只審判有犯罪、有證據行為的人,但在另一空間觀點是任何一地區司法人員對有犯罪行為者給以適時、適宜的各種懲戒是有其必要性,也視同天界審判。沒犯罪的人佔大多數,沒怎麼大罪的人,只要分類、分等級、分需求就可以做審判與輪迴自然容易得多。第一審判區因為職權問題、科技問題、人力問題、觀點問題有很多人、很多事無法審判或公正審判,這一類就歸天界審判,天界也審判最高司法相關人員,司法界在天國屬以獨立部門,不受行政權干預。司法人員對真理、真相、平等人權負責。也就是對天界「大真理法治機構」負責。立法與司法會因區域領域職責等不同會有不同管權之分,但宇宙一樣有最高司法與立法部門。
目前宇宙司法制度簡述如下:
天界:「天界皇室」主要責任是對宇宙、萬物永續生存負責,所以必須規劃大宇宙未來方向,同時必須將所有星球文明層級分類,有效公平且合理將萬物、生靈合理規劃與輪迴。有最高司法審判權及輪迴權。皇室掌管最高司法人員,有最高司法人員提名權、任命權、罷免權。司法制度下有監察單位、軍警單位、審判單位。
「天界」不任命行政及相關最高權力人,每個星球、地球、空間自行依法成立相關單位,依不同國情需要可自行組成可行行政相關部門,包括司法單位、立法單位、國防單位等,及文明走向,最高相關人員對天界負責,也就是對上帝負責,負責該管轄區域的一切生命、萬物、人權、生存、生計、和平、安定及共存未來均衡發展。任期多久審判多久,以上人員一生行為是、非、善、惡基本上有天界直接審判。
有犯罪行為時第一審判區就要付第一行為責任,因為關係到當地人權及所有相關文明、文化進展。天界主要工作是人性本質分類,基本上任何生靈都有機會轉世到另一國度,這是基於人權平等觀點。但任何人如果想要轉世到另一個國度基本上就必須要有地球觀,世界人權平等觀會比較快轉世過去。這是為保護、維持另一國度正常文明進展所設。沒有地球觀也無所謂,只要行得正、做得正,天界一樣依法輪迴。
天界審判分兩個單位,
第一審判區,我們地球有12審判區,每個區有審判單位、行政單位、及執行單位。審判單位負責該區域內所以人的人性考核、行為記錄、思想記錄等,審判主管有該區最高考核權。行政單位負責生靈順序安排、分發。執行單位負著執行判決結果、轉世、牽引、懲罰等工作。一般正常人死亡前就已經一生審判完結,死亡後幾分鐘之內就被牽引,沒有怎麼大功德也沒怎麼大罪的人,由行政官下文執行官接人,直接到分發區,執行官由地靈或地方官接,也可以由自己想見的人接,在合法情況下,任何團體、宗教都可以接。有大功德者高官接待,有大罪惡者刑法部接待。天界一般不接受上訴,因為天界看得比人間清楚。
第一審判區負責該區域、地球的人文發展,所以轉世必須考量該區(不論幾個國家)的人、事平衡、需求平衡,但人間也要注意自我文明發展走向。諸如以人口而言,天意有心將人口適合成長,適時安排。以當今地球總人口數而言已經可以了,但現實人類如果不懂得節育,要大量生產天界也沒折。但好、壞、苦、樂人類一樣是第一線接受者,只要人類許可,要多少人天界都有辦法轉世多少人下來。天界的人才轉世也要人間的教育配合,人間的教育沒有目標、不健全,天界轉世下來的人才在高,其過程也是很辛苦。天要照顧人,人也要顧天,兩者一真理解釋是相互輔成。
第二審判區:主要審判人間最高相關權力人如總統、國王及直屬最高部長、司法、軍、警人員及某些大企業、重要科技、重要行政整合主管、負責人,他們關係到的人事太多。天界主要是針對真理、公理、正義、人權平等負責,所以以上人員天界的觀點是不應該有私心、黨派、國籍、種族、信仰的差距。有公理及正義的人才適合當以上人員,以上人員其人格、素質要求比較高,當然來生輪迴也比較注重。
任何地球對所有生命而言立足點都是平等的,天界轉世下來的人也是如此,只是自己比較知道自己的興趣是怎麼?專長是怎麼?能做怎麼?比較有肯定、清楚的目標而已,但是否能有效達成目標還是要靠自己,因為人間行為有自己獨特的一面、需求的一面。天界一般只給予任務、理念,在人間還是要尋找可行的方式,才能有效適合人類的需求。2004.10.25
真言:
宇宙本是一個巨大磁場,有生命的智慧磁場,任何個體生命都是小小磁場,萬物生命磁場與宇宙生命原本同體,所以萬物生命人類都會「有感同體」,所謂「有感同體」就是如果我說我們地球上某個國家發生某事,如果你也知道那個國家的事,就自然有感,宇宙星河也是如此,萬物生命都有這種「本能」,只是能力「強與弱」之分。「宇宙」本身就是一個大審判體也是數位感應體,但天界、人力使所有人類走向自我生存文明與大共存未來。
更新自己是生命成長必要課題,任何個人、種族、企業、國家在文明發展過程中,都會有成敗挫折起伏,必須學習寬恕自己也必須寬恕別人。在真理司法觀念中任何生命一生中都給予相當多提示、放縱、寬恕的機會,有錯誤行為與思想,一定有記載與審判,未必一定要處法,懂得自我還省、自我大悟與更新才是上策。任何生命都有無限次更新自我機會,只要「心」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