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真理大「法」說明
宇宙從「無有」初始開始歷經數百億年的變化及如何走向大未來,「動」是生命存在與延續基本動力,但「動」一樣有原則與目的,「動」也是一種選擇與方向。
「法」就是追尋大共存、大和平、大永續、大未來、大均衡所使用的最高原則,「法」本身自初始以來就存在,但當「高智慧生命群」漸漸成熟以後,改變環境也改變自己,不停更新自己也更新大環境,但不論怎麼改變大真理原則並沒有變。
宇宙基本導引理念是「動與善」,多層次空間就是要讓萬物群都可以尋找及創造自我生存地球同時走向自我大未來,多層次空間本身也是一個循環體、「圓」的大原則、大輪迴體制。我們生存銀河系及現在地球193個國家及現存約80億人口也是多層次空間的一環。
我們地球人類自古以來所有政、經、科技活動文明、文化及人性改變就是「法」的改變與延續,「法」存在任何生命包含你、我靈性之內,「法」也存在地球及銀河系運行之間,萬物與宇宙天體基本「法」一致一樣。
「法」就是共存規則與原則,「法」本身就有是非善惡之別,有「輪迴」之別。當今人類任何國家都有法律及最高憲法,國際間也有相關最高國際法,當今人類各種法律只要合法、共同制定在不同空間中會被承認與尊重,當然空間不同也會有不同法源。
真理大法源基本理念大共存大平等大均衡及大永續。以上幾樣原則實際上是一體,只是把它分類說明比較容易懂,就如同任何法規審判離不開「情理法」三項原則,「情理法」是一體沒有前後之分,最後決定於「最善判決」「最高判決」,以上就是「無有」轉換。
21世紀人類當今所有政治問題、經濟問題、領土、海權等等到所有人類私人恩怨善惡功德都是依真理「法」來判定及分級輪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