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真理法制
萬物生命大共存進化過程基本上有大原則與規律,這大原則我稱他「法」,宇宙星河。生與滅」有法原,我們太陽系所有星球運行都有規則,從多層次空間一直到我們地球所國家到所有個人你我,不論基本生命所有個人到國家地球宇宙都在進化都在改變,個體生命體內與大宇宙法」原本同體」,也就是說同體感應,差別只是能量磁場大小而已。
真理本身就包含大審判與大輪迴法則,大審判與大輪迴可以分「無與有」,「無與有」兩方面都存在,「無」視看不見的一面,他影響未來人生走向及來生輪迴方向,「有」就是現實世界每個地區、每個國家到所有個人心靈善惡尺度,大審判本來就是法制一種,我們地球每個國家都有法律,所有法律與法制都必須顧慮到「情理法」,真理中的「情理法」本一體,從任何國家所有法律規則到司法制度到國際法到不同空間轉世,所有規則必須同時存在「情理法」、「法理情」,此三樣並存、取得均衡的法原與法制。大審判也審判相關法原作人性文明層級的審判與分類。
每個國家的「情理法」不同標準,但都會有一個範圍。不同空間世界也會有不同範圍,這個範圍在範圍區內是公開且平等權立法。所謂平等權利法就是不分族群、男女、宗教一律享有合理平等生存權、生活權等等。國家制定最高權力管理法制就必須合乎「情理法」,方便適應大共存變動社會與不同時適未來需求。
「情理法「此基本法源不僅在國家、族群之中,也存在萬物個體生命本靈之中,也就是萬物生命初始就有這種「情理法」一體法源,只是個體生命是否進化領悟幾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