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自由與法治說明
從個人企業到國家甚至全地球總和其自由都有限制,有很多自由因國與國尚未往來交流做不到自由或貿易管制,有很多自由因經濟科技各種能力尚做不到,只有空想、意念等自由。
自由不論對個人言行、對企業甚至國家,多少會有一些限制、會有一個領域自由、能力限制、範圍限制等等。真理中的自由是有邊界,受限於能力、權力、財力、體力、時間、受限於共存平等法治、受限於平等人權、受限於平等生命權、大共存關係與大均衡共存法治權力
真理主張萬物生命都有最大自由權、平等權享有個人最大自在與追求個人最大幸福,以上在共存關係生活中多少會有一些限制除以上外尚有人性道德公理等等。真理中的「自由」是在「情理法」之中。
真理中的人權、自由、人性、民主與法治以上是一體存在理念,實際上民生與民權問題都與科技、經濟、教育、文化、民族人性等也都息息相關。要整體說明就是人人擁有最大安全與幸福。要個別說明容易缺少整體性,要整體性說明不易懂太籠統,主要還是自我、權力單位去衡量、分配、制衡,就像國家經濟總歲收一樣,如何分配所有開銷才是最好明智決擇。
真理中的民主不是僅僅民主國家的民主才叫民主,也不是選舉中贏得多數票就叫民主,而是真正懂得人民現在需求,未來需求,而是人人有機會創造價值、追求價值、人人守法、懂得分工、懂得互助懂得人權與共享價值,整體社會都能共享經濟價值共享文明價值共享科技價值福利價值,創造一個大安定、大自由、大富裕與大永續的世界。權力中的民主是一種公理認知、正義認知、善惡認知、法治認知與權力的認知。
得失成敗是社會常態,民主社會不論個人得失成敗如何,都應享有基本人權保護、基本生活與自由、安全保護。民主真理非常注重人權、法治與個人尊嚴。民主真理在共產主義世界、極權主義世界或自由主義世界一樣都可以做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