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本是「法」, 無常律是常態,也就是「法則」會因各種變數、需求、改變而改變,真理會跟著文明、科技、觀念、時勢而變法,不停去尋求更合理、更安全、更自由、更幸福的現在與未來,這是「知」與「動」的自然現象、自然過程,也可以解釋是生命的自然現象,大社會變動的自然現象。
真理的大原則是如此,任何人、任何生命要活在這世界上,自然也必須跟著大原則、大法則走,求適應、求變更、求創新,人性也是如此,任何生命包含自己都必須常常更新自己、勵志自己。
「法」是一個中和數、均衡數,不是固定幾個變數,「法」會因科技、文明、時空等很多相關因素改變而改變」,甚至。有很多因素有可能在我們不可知的領域,但不論其範圍有多廣,任何生命作能力範圍之事便可,
05權力、責任與功德說明
萬物生命都在創造價值與享受共存價值,所有審判都以一生行為與思想總和,也可以說以人生觀總和與行為態度總和為依據。
職業與權力同等於責任與功德。任何個人都必須進善於自己的職業,使職業完美與完善符合社會大眾需求,創造正面價值就是職業基本權責。
守法行為與合法繳稅也列入基本權責與功德。
功德也包含創造與更新各種公共利益與共存價值、大自然生態永續價值等等。任何萬物生命及個人一生行為本身「思想」就是紀錄器。思想與靈魂本來就與天地自然合一同體。任何思想與行為會自成一個數值,也就是個人生命函數。
權力者的自然責任
每個生命來的這個世界都有她的前世因緣,有的出生在富貴家庭或國家,有的出生貧窮或戰亂區,今生因緣是前世排列順序而來。
每個生命來到這個世界都會有自我重新、自我造化及選擇自己今生與未來的主要權力與使命。
任何人、任何生命,自己都是主宰。生命過程好壞、是非、對錯、喜悲、成敗、善惡等等都自然存在自我心靈之中。自我生命心靈可以解釋為無形且有生命的元素,此生命元素與宇宙天體同源
任何生命存在的自然權力就是更新自我、造化自我、創造自我一生價值以上是個替生命自私的基本定位。善盡職責、善盡權力,使所有影響層面包含所有人、事、物都能更和平、更安全、更安定、更健康、更富裕、更自在等就是大善功德。自私只是獲得權力的初始要件,但大善共存共有才是人生目的。反之。因擁有權力產生造成各種傷害、暴力、衝突、恐慌、各種不合理壓力、不安全、無正義、貪婪流血事件或戰爭、毀滅性行為等都是大惡、大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