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審判與輪迴基本觀念說明

  宇宙與萬物生命大進化自然原則下,必然是多元文化、多族群、多層次不同生命所組成。在萬物生命都有平等生存權、共存權、永續權及自主權,人類必須學習、多認識、溝通、誠信、互助與互惠,才能有效進入大和諧、大安定、大自由、大自在甚至大康樂世界。

任何歧視、不合理占有、掠奪、侵略、戰爭都有可能被視為「罪過」。

  生命過程不論面對任何事情,包含私人感情、經濟問題、家庭問題大到處理國際各種經濟問題、政治問題、宗教問題甚至戰爭、主權問題,經濟能力、科技比較、武力競賽、任何事件都在考驗人性觀念與價值觀。

   大審判主要以「人性」的「大愛」為基礎點,「人性與大愛」也必然有很多不同層次。同層觀念的人有機會在「再生輪迴」中再次會合,但記憶已消失,這是新生命自然現象,但「位置與觀念」有可能完全不同。輪迴也在「分類人性」,如果行為與思想都喪失人性公理與正義,來生有可能直接編制「物界生命領域」。

2024/04/12  天人 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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