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主要食物法治規定的「維生」食物為主,維生食物以人類養殖與種植為主。至於保育與保護的動植物,因價值與共存意義不同,基本上不當食物。人性公理與正義對萬物的存在價值是就如同「鑽石與石頭」是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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