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本身都存在個人與共存兩面不可分關係。最基本的共存關係就是自己的「家庭」。「生命」存在主要是對自己負責,創造自我、養成與壯大自我。但功德、能量、生命的生存意義,主要建立在如何建構與對待從最基本「個人家庭與婚姻」共存關係到地球甚至宇宙全生命大共存關係。個人生命與家庭關係到全生命彼此間都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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