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生命要大共生與大永續從基本生命的建構順序排列、萬物有順序分類與排列、所有生命延續方式、家庭婚姻制度、企業與國家管理制度甚至全生命大輪迴都必須合乎「公平、正義與人性」的管理制度。也就是選擇最佳「情、理、法」合一的管理制度,主要可以保持共存大均衡、生命大諧和,也可以保障所有生命自我價值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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