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審判與再生觀點總論
生命被設計只能往前走,一生結束很自然是另一生命與生活的開始,其間會有「審判與輪迴」共存規則。
人生輪迴與再生總規則就是人人可以獲得更好的生活、活出更有意義的人生,所以今天要比昨日更好,「明日與來生」都要優於今日。
人生只是經歷,生命自我傳承主要是「自信與自識」能量,懂得自律與自強,是活出生命色彩必要法則。忠於自己生命、忠於職業、創造價值也享受價值,能與大社會、大自然共生、共存與共享才是生命最高意義。
生命與生活要往好處想、往正能量、更光明面去想,不要去想仇恨、對立,更不要去想太自私、太貪念、無理性比較、非人性與非公法、道義行為。「幸福」主要來自真誠、互信與互惠。
大千宇宙世界本是無奇不有的生命世界,宇宙充滿各種不同生命領域與不同生命現象,文明與科技差距也非常大,目前生命世界行動力超光速的星際地球很多、科技能力超出想像之外,但「一生」都活不出「百里」領域的生命界、人界也很多。生命的存在價值各不相同、各有不同選擇,主要是活出自我意義。自我能量與共存領域有「相容」關係
心念、心識、各種思想、意念與冥想,這是「生命」自然本能,個人都有。生命到晚年,可以利用自己心靈本能或各種宗教力量,認識更多今日世界及更多不明世界。「靈魂」本無空間障礙也無時間障礙,多認識、多接觸、用平常心、平等心、光明心、華麗心態自然會有更廣見識及未來選擇。儘量避免悲觀、殘暴、仇恨、對立、怨世等反人性心態,尤其是「怨恨」你最親的人、「怨恨」幫助你最多的人。以上都不利輪迴與審判。
生命世界主要是活出人性意義、有個人價值與共存價值,個人主要是情感需求、生活需求與職業需求,這方面屬於個人權利。共存價值非常廣泛,從政治面、經濟、科技、宗教、藝術、音樂、體育、文化、歷史萬物、自然生態等等,天地宇宙、大自然共存世界及生命都是最美的設計,最適宜的規劃,真理設計是如此,但對「個人」有無意義,在於個人「認知與選擇」。
「真理」本是「常理」。自然存在共存均衡規則之中、存在人性自然法治規則之中,此「真理」規則「人人」心中都有,與宇宙自然法則「同步、同理」。個人內在「真理」就如個人思想靈魂,他是「獨立體」,每個人都有自我生命世界、「自我真理」,都但都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