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生命層次的基本劃分
生命的定義:
何謂生命?生命因文明理念不同對生命的解釋也有所不同,今日人類所指的生命是除人以外上包括各種動物、植物及其他菌類生物等有生命跡象會成長的生命體,「真理」中所謂的生命其實萬物都是有生命的,陽光是活的、水是活的、大地也是活的,都是有生命的、可以溝通的,他們一樣有語言、有思想,只是要與這些生命溝通必須用另一種方式。在大地運行中空氣必須一直循環才能確保他的活性乾淨的品質,水也必須一直在大地上常流使大地生物才有乾淨的水質,真理來解釋:萬物這種自然行為就是他們的生命跡象、他們一樣有他們的語言、溝通方式,只是這種語言並非現實人類所能理會。也可以說大地中有很多種語言不是現實人類所能想像。不同物種自然存在不同溝通方式。※語言是一種比次溝通方式,謂:「法」。但物種不同,「法」源自然不同。「聲音」可以成為語言,可種訊號、電波都可以成為語言。人類的「口舌語言」是生命改造後的另一種新思想行為現象。
宇宙萬物說起來都有「靈」,只是「強與弱」而已,在最古老的第一空間時期所有一切都可以溝通,但因不同時、空與文明長久進化,「靈與靈」彼此間的交流方式對現實社會而言早已經變成神話,他不是不存在而是這種溝通方式已經不再適用人間,現實生活中一樣有很多宗教信仰或相關靈異的事情,有些人可以和上帝或靈異的人溝通,那是一種內在心的感應,人類和大自然的溝通也是一種心的感應,但這種語言人類已經退化了,主要是長久不使用,但人依然有這份天性,只是很難像古老那麼敏銳,有些在古老時期是常態但在現實中變成了傳說或異能。當然在恆久以前萬物分類時就已經明白這是文明與生命進化的必然現象,儘管任何社會有很多事將隨新的文明變化、需求而變成古老傳說或神話或預言,但至少新的人類已經有自己的文明與方向,而且可以傳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