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法制
生命主要是由兩面建構而成,感應與物理各有不同生存路線,目前大宇宙主要由感應世界管理與開發,物理肉體世界,我們地球是初始,但也開發很多類體星球與多層次不同生命世界。
物理世界一般生命期比較短,但有很深不同於思想靈魂世界的感觸,物理世界有他自我的生命意義、生活各種感應與情感價值。
生命世界自我生命本身就是一個法制理論,他必須有共存、均衡、延續、獨立個體的法源性質。生命本身就是有思想靈魂與物理組合體。每個生命都有自我生命的主導權。
思想靈魂本身包含需求、願望、比較、分類、整合、計算能量以上就是法制架構,只要是生命都有以上架構。因為生命存在個體需求與共存需求,在生命大環境因生存需求與延續需求過程必然會發展各種社會管理制度、國家制度甚至全球共存永續制度。
人類尚未發展全球共存法制之前,因為肉體物理世界收限於大環境與不同生命能量背景,生命大審判、空間移轉、未來星際發展與移民主要由靈魂世界安排,我們星球最早期也是由他們安排。
只要是共存世界就一定離不開法制管理,所有法制規則在管理與追求發展與永續過程中,都必須保留平等生存權、個體基本權利與個人尊嚴。所有法制不分文明科技差距,都要求「情、理、法」中求最大和平、安全、公理與正義架構。
本書真理法制主要是告知人類法制的由來及宇宙法制共存規則,宇宙多層次不同空間世界,就像我們地球每個國家文明程度不同、需求不同、法制也不會完全相同,宇宙生命世界法制也如此,本書所有法制觀念主要僅是提共參考數據。
生命世界儘管法制需求不可能統一,但人性價值是統一要求,只要是合理、合情與合法,萬物生命包含所有人類都可以自由、安全遊走於天地間,選擇適宜自己的生存國家、生存星球。 真理世界的法制主要目的是萬物生命都可以依法存在於天地之間適宜的生存地球,所有生存星球不論科技、文明、政治制度差異,都可以活出有意義、有情感、安全、幸福的人生自我價值、共存、共享價值。 天界立法機構代表 天人 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