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事因與後果

本人前世「事因與後果

  說明:我個人所謂的「因與果」就是任何思想與行為自然後有後果,你有正常上班就應該有合理報酬,有「善因」自然後有「善果」,但因是因,果是果,是兩件事,「事因與後果」是兩個不同時間,因為很多不同變數也產生不同後果,但事因與後果會有相連關係,一生行為如此,再生生命延續關係也如此。

  本人今生轉世來的目的也是事因與後果關係,每個生命都有自我生命資歷表,所有生命都有前世,今生與前世、來生都有因果關係,但過程有很多可變數。

  我個人對文章、學作不是專長,但告訴你們地球人類有關生命的由來、全生命的大共存方向也就是生命法制及相關輪迴是我的前世責任。我的前世已經有一段長久過程,但這段過程要說明清楚很難。

  本人在1970年至1976年間與不明人相處過程,他們主要是幫我前世記憶自然恢復,告訴我轉世來的目的與責任,在當時就知道關於說明公開「生命法制」是我的前世責任也是今生責任也是未來責任。

 有關「生命法制」與外星文明,20幾年前我就已經開始宣傳,但我發現外星文明與現實社會需求與認知差距太遠,因為屬於不同時空背景,我的人生歷逞好像神話,對現實人類無意義。

   不同世界自然有不同文明背景與需求,「天界」「外星文明」也不是要證明他們的存在,主要是宇宙所有生存星球都要有「人性文明法制」,只要有「公里法制」至於「生死輪迴」就按造「自然法則」便可。今日世界人類已經有自我文明方向與法制基礎。有關天界法制「參考」就可以,所有生存星球最主要是走出自我共存大道。法制精神是一致,但管理規則不必完全一樣。

  人性文明法制必須立法存在於企業與國際間,但人性文明公里與正義、良知與明性,只要是想當「人界」都必須有。今日世界要過好生活也必須遵循這規則。現實世界所有法則、教育與宗教可以說都和我的宣傳「真理」相關聯,因為我們是同方向、同屬於正能量、正思維,自古以來我們地球有很多各行各業的「先知」,我們的前世都來自同一星系,但轉世來此星球不會同一時間,不會同一國家,也不會相同任務,只是個人職責與表白方式不同而已。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