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因果輪迴與人間司法關係
「人」是共存領域下的生存物,「人」也可以說是高科技的共合體,自然人的一切行為也影響到周圍生態、人、事的一切,周圍的一切變化也自然影響到「人」的思想、主觀、客觀生活情形,個人行為、人間司法制度、執行力、光明度與另一空間司法判定、輪迴選擇這三種關係在真理解釋是一條線,三者之間關係密切相輔相成。
我們地球每一個國家的立法精神、司法制度都是獨立的,但因建國的目的不同、民族特性不同所以立法精神就會不同,也因治國理念、文明層級不同則司法精神也會不同,但在另一空間看到的生命現象是一樣的,人性感覺是平等的、情感價值是相近的,儘管人類對某些事的觀點、角度不會相同,但在另一空間基於人權平等有最高的立法精神及司法制度,當人類的行為只在自己區域內、自己國度內時基本上就用自己的立法、司法來運作,同時基本上也在區域內輪迴、轉世,如果其行為是越區的,關係到另一個國度時,當今地球有國際法作仲決,天界也尊重國際法規定的一切事宜。
目前宇宙「人界」的基本制度是,任何一個國度都列入第一時間審判區,也就是每個國家的司法人員就是第一審判區,第一審判區每個國家也有很多不同單位。儘管人類的審判範圍有限,只審判有犯罪、有證據行為的人,但在另一空間觀點是任何一地區司法人員對有犯罪行為者給以適時、適宜的各種懲戒是有其必要性,也視同天界審判。沒犯罪的人佔大多數,沒怎麼大罪的人,只要分類、分等級、分需求就可以做審判與輪迴自然容易得多。第一審判區因為職權問題、科技問題、人力問題、觀點問題有很多人、很多事無法審判或公正審判,這一類就歸天界審判,天界也審判最高司法相關人員,司法界在天國屬以獨立部門,不受行政權干預。司法人員對真理、真相、平等人權負責。也就是對天界「大真理法治機構」負責。立法與司法會因區域領域職責等不同會有不同管權之分,但宇宙一樣有最高司法與立法部門。
目前宇宙司法制度簡述如下:
天界:「天界法制」主要責任是對宇宙、萬物永續生存負責,所以必須規劃大宇宙未來方向,同時必須將所有星球文明層級分類,有效公平且合理將萬物、生靈合理規劃與輪迴。有最高司法審判權及輪迴權。皇室掌管最高司法人員,有最高司法人員提名權、任命權、罷免權。司法制度下有監察單位、軍警單位、審判單位。
「天界」不任命行政及相關最高權力人,每個星球、地球、空間自行依法成立相關單位,依不同國情需要可自行組成可行行政相關部門,包括司法單位、立法單位、國防單位等,及文明走向,最高相關人員對天界負責,也就是對上帝負責,負責該管轄區域的一切生命、萬物、人權、生存、生計、和平、安定及共存未來均衡發展。任期多久審判多久,以上人員一生行為是、非、善、惡基本上有天界直接審判。
有犯罪行為時第一審判區就要付第一行為責任,因為關係到當地人權及所有相關文明、文化進展。天界主要工作是人性本質分類,基本上任何生靈都有機會轉世到另一國度,這是基於人權平等觀點。但任何人如果想要轉世到另一個國度基本上就必須要有地球觀,世界人權平等觀會比較快轉世過去。這是為保護、維持另一國度正常文明進展所設。沒有地球觀也無所謂,只要行得正、做得正,天界一樣依法輪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