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戰爭與和平因果審判觀點
01:真理政治基本立場是萬物皆分類、各有生存空間及自主權。所有生命都有自我存在意義及合法生命延續權。
02:平等共存、誠信、互助、互惠、和平、安全與健康,自律與尊重是人性及所有共存關係及共存法治基本立場
03:強者、富者有自然權力照顧弱者、無能者。如果反向在霸凌、強佔、侵略、恐嚇等行為就違反「天規」,違反人性、因果輪迴、是非善惡的判斷基本上是採取換位置、換立場、尋找最大公約及未來參數值。
04:在真理審判中,基本上戰爭、侵略、強奪、詐欺、偷盜都是一種」罪」,罪的理由是破壞平等與自主權,破壞人類彼此間及萬物共存的原則。在人類文明進化的過程中只有人性與理性的共存原則才會帶來和平、希望、安全與幸福。人性有共生與永續發展責任。人性是一種理性與善性的公約。遵循天體浩然正氣法則。
05:人類自古以來,其戰爭與侵略的種類很多,有為宗教而戰、為生存而戰、為爭權力、爭領土、爭統一、爭自由、種族歧視等而戰爭,不論其目的是如何高貴?在審判的真理理念中,戰爭是一種共存關係中最不好的手段,也列為最不理智而且野蠻的行為。保衛戰是合法權力。侵略不能當保衛戰。
06:自古以來所有戰爭行為,其因果審判大部分用以下三段來分析:
一:戰前的思想、目的:民族鬥爭的觀點:
二:戰爭的破壞程度、行為分析
三:戰後的建設及一切處理方式總評
以上因權力中心管理階層及個人領域不同有所區分,最後審判都依個人為主
和平方面的審判
07:人性主義的基本解釋就是溝通、協調、互助、平等與共存,在真理中全生命不分國籍、種族都一樣高貴。國際間、民族間的各種衝突最好能用人性主義方式處理。文明層級本來就不同,盡可能互助、互惠不必強求,命運各自不同
08:真理中國家的統一或分治說明:統一注重平等人權、人性道義、公里法制、分權與分制。地方自治與國家管理不會完全一樣,因為地方、民族與國家之間本來就有差距。國家有統一相關共融條件,地方自治有自我需求。
09:國家管理大原則、大計畫、大共存平等權力,地方注重自我建設。國家富裕與強盛才能大共享社會福利。國家主要追求最大共存價值與最大安全、共享福利。國家與人口太小不利發展全面性大未來,但優勢是好管理、單純,一般生存星球都會有雙邊較大,中間是制衡區、小國較多、總數也較多。中間是大多數人會變成牽制雙邊及共存選項
10:生命世界是分區、分權與分能,彼此能量相近、能共同生活放在一起,差距太遠就分不同國家、不同時代,使萬物皆有所適應區。
11:生命能本是變動係數,從個人到社會、國家甚至星球都在變動,科技與生存需求也在變動,宇宙全生命世界本是大輪迴,輪迴本有規則與順序。
12:國家統一、分治,領土大小其本身並無善惡之分,有分的視政治手段與行為後果。也就是依人性道義與道德,平等共存為基礎,共創價值為最高目的。
13:有爭議的領土、海權或空權,必須以大永續及大共存為最高原則,有權力者就有保護自然責任及擁有權力與財富不是生活與生命最高目標,全萬物生態大永續與共享才是目標。